5月15日下午,工作人员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就群众反映该公司交房时要求业主必须交纳500元的燃气报警器费用一事进行了解。据宜昌装修网小编了解到,该公司工作人员以公司领导正在开会为由,没有对此事进行解答。
5月16日下午,消保分局工作人员到中燃公司进行了解。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事进行了解答:中燃公司按照设计规范要求,为小区的房屋设计图纸上设计了燃气报警切断装置,且该项费用应有开发商承担,中燃公司并没有要求业主必须交纳500元的燃气报警器费用才能开通天然气,小区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与中燃公司无关。随后,中燃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宜昌市工商局消保分局进行了情况说明。
5月17日,当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公司,就从中燃公司了解到的情况向该公司提出质疑时,该公司负责人解释称此事是对相关政策文件的理解出现偏差造成的。经查明,该公司共向已交房的198位业主收取了每户500元的燃气报警器费用,共计99000元。该公司承诺将迅速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在小区张贴公告的形式,通知已交费的业主携带相关收据及燃气报警器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根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4年5月8日发布的《市住建委关于推广使用室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4〕31号),在宜昌市城区燃气用户中推广使用燃气报警器。该通知规定了报警器的适用范围:一是高层建筑居民用户,对新建、改(扩)高层居住建筑,有燃气设施的应积极鼓励使用户内报警器;二是工商及服务类用户,对工业、餐饮业(含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有燃气设施的公共场所和地下建筑,必须按规定安装报警器。并明确规定了:“燃气企业要向用户提供高中低档报警器和技术参数,由用户自主选择生产企业及报警器型号。对于强买强卖的燃气企业或以各种形式要求用户购买不认可的产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据宜昌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因此,该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强制收取燃气报警器费用的行为侵害了业主们作为消费者应该享有的公平交易权利,涉嫌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至此,宜昌市工商局主动作为,迅速处置,避免了一起群体投诉事件的发生,为该小区的业主挽回了经济损失99000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此共同提醒本市各物业公司一定要谨守经营者法律义务,尊重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勿逾红线!!!也共同呼吁本市广大购房消费者共同来监督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宜昌市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共同努力!
事件回顾:
5月中旬来,多位群众通过宜昌市党风政风热线网络平台反映:宜昌市半山云庭住宅小区交房时要求业主必须交纳500元的燃气报警器费用,并称是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公司)要求的,否则就无法开通天然气。据宜昌装修网小编了解到,虽然相关单位进行了回复,但业主们提出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谁能还大家一个公理,成了业主们心里的一个梗。
调查经过:
市工商部门获悉上述情况后,迅速对此事进行了走访调查。5月15日下午,工商人员来到半山云庭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就群众反映该公司交房时要求业主必须交纳500元的燃气报警器费用一事进行了解。该公司工作人员以公司领导正在开会为由,没有对此事进行解答。5月16日下午,工商人员来到中燃公司,就此事向该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事进行了解答:中燃公司按照设计规范要求,为半山云庭小区的房屋设计图纸上设计了燃气报警切断装置,且该项费用应有开发商承担,中燃公司并没有要求业主必须交纳500元的燃气报警器费用才能开通天然气,半山云庭小区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与中燃公司无关。随后,中燃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情况说明。5月17日,当工商部门再次联系到半山云庭小区物业公司,就从中燃公司了解到的情况向该公司提出质疑时,该公司负责人解释称此事是对相关政策文件的理解出现偏差造成的。经查明,该公司共向已交房的198位业主收取了每户500元的燃气报警器费用,共计99000元。该公司承诺将迅速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在小区张贴公告的形式,通知已交费的业主携带相关收据及燃气报警器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知识普及
看到这里,大家不禁要问:燃气报警器究竟是什么?
这里先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是燃气报警器,以及它的用途是什么。
据宜昌装修网小编了解到,百度百科中对燃气报警器的定义是这样的:燃气泄漏探测器就是探测燃气浓度的探测器,其核心原部件为气敏传感器,安装在可能发生燃气泄漏的场所,当燃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超过设定值探测器就会被触发报警,并对外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如果连接报警主机和接警中心则可联网报警,同时可以自动启动排风设备、关闭燃气管道阀门等,保障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在民用安全防范工程中,多用于家庭燃气泄漏报警,也被广泛应用于各类炼油厂、油库、化工厂、液化气站等易发生可燃气体泄漏的场所。
政策规定
关于安装燃气报警器的有没有相关要求和规定?
通过查询了解到,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4年5月8日发布了《市住建委关于推广使用室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4〕31号),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市住建委决定在城区燃气用户中推广使用燃气报警器。据宜昌装修网小编了解到,通知规定了报警器的适用范围:一是高层建筑居民用户,对新建、改(扩)高层居住建筑,有燃气设施的应积极鼓励使用户内报警器;二是工商及服务类用户,对工业、餐饮业(含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有燃气设施的公共场所和地下建筑,必须按规定安装报警器。并明确规定了:“燃气企业要向用户提供高中低档报警器和技术参数,由用户自主选择生产企业及报警器型号。对于强买强卖的燃气企业或以各种形式要求用户购买不认可的产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目前,宜昌市对城区范围内有燃气设施的高层建筑居民用户是鼓励使用户内报警器,并不是强制要求安装燃气报警器。据宜昌装修网小编建议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器,再也不用交冤枉钱了!从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还是建议大家安装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