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宜昌装修网获悉,市政府于2010年出台《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提取手续。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据此,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市民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其中包括所有家庭成员的房屋登记情况。而此证明此前只能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市民需要专门跑一趟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此业务,不仅费时,且查询一次需要20元费用。
为了方便市民办事,经过前期反复沟通和试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房管局达成合作,并成功接入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端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被成功接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之后,市民只需要提供职工夫妻双方及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即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办理提取业务之前,现场完成“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其中,子女未成年的,可用户口簿代替。
据宜昌装修网了解,今年1至7月,全市共为3594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5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