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遗嘱公证去办理房产过户,被要求办理继承公证,正好遇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和公证处这两个机构改革,让家住城区西陵二路的王先生苦恼不已。宜昌装修网了解到,市公证处的公证员已根据王先生的具体情况,与他约定下周三带齐资料直接办理。
今年56岁的王先生说,他现在的住房是老父亲在十六化建的房改房,约60平方米,两室一厅。10年前,父亲就去世了。父母健在时,已通过遗嘱公证指定将房产给他。现在他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在房地产管理与产权交易中心办手续时,工作人员称,要再做一份继承公证。他一了解,还要花费3000多元。王先生不甘地表示,以前的公证难道作废了?
宜昌装修网在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管理局和市司法局了解到,目前办理遗嘱公证过户房地产,有三个途径,一是有争议的通过法院打官司,二是到公证处开继承公证,三是到不动产管理局。但由于不动产管理局刚成立,相关工作的人员、流程和工作方法还在建立中,除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受理类似工作。该局负责人表示,将在年前把这个工作完成,届时市民就可以来办理。同时,因为市公证处也处于机构改革过程中,即使王先生出钱进行公证,区一级也不接收,而市级公证处的人又大量扎堆。
市公证处了解到王先生的具体情况后,表示将会对此进行协调。公证员徐爱国表示,根据国务院7月5日颁布的新规定,办理房屋过户不再强制需要公证,但目前不动产局才建立,需要一个过渡时间,在这方面,他们愿意从服务市民的角度,为大家提供一些方便。他现场接待了王先生,并与其约好要准备的条件,定于周三为其免费办理继承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