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宜昌装修网小编了解,符合经济适用住房配售资格的425户中,西陵区218户、伍家岗区167户,高新区24户,点军区16户。
市房管局特别指出,因个别区部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还在公示,待公示结束无异议,该局将再次进行公示。
此次复审公示时间为6月30日—7月5日 , 投诉咨询电话 :0717-6737729。具体名单详见宜昌市房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来和宜昌装修网小编一起了解下。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