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宜昌装修网小编了解,当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2016年的一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当阳某物资公司所有、位于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的一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拍卖,现由买受人宜昌某置业公司拍得。
在已被拍卖的该房屋院内,尚有两名承租户分别在经营汽车维修与衣物干洗业务。当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照规定,于2017年5月19日发出公告,责令两租户于2017年5月24日前迁出,但两名承租户至今仍未迁出,并以他们是案外人,所经营的汽车修理厂和干洗店所添置的房屋及设施一经拆除将无法再次使用、将对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腾退工作。
其间,当阳法院执行局曾多次到现场对两名承租户解释法律规定,逐条解答他们的诉求。据了解,两名承租户合同均已到期,且未续签,近几个月也未交纳房屋租金。两份房屋租赁合同上均表明,作为乙方的承租户所添置的房产设施在未续签合同后,归出租方(甲方)所有。而且,腾退给他们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另外一层法律关系,他们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向出租方追偿。可直到近日,两名承租户依然不腾退,不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昨天,当阳市法院执行局在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配合下,安排警力及工作人员120余人,对这两名承租户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宜昌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并帮助他们将所有的物品转运至目的地,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