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天井里的顶棚
小区单元楼的一楼往往有一个院子,二楼以上则为阳台。这些院子通常处于封闭状态:左、右、前三面是围墙,后面与一楼住户的房子相连。毫无疑问,这里只有一楼的住户可以进出、使用,杭州人称其为“天井”。
于是,有些人家在这里用砖砌出了两间小房子,一间当做厨房,一间当做储藏室,地上铺的是地砖,墙上刷的是外墙涂料,这样少说能多出5平方米的使用面积。而更多的一楼住户只是给天井搭了一个顶棚,以解决日晒雨淋问题。
工作人员说,这类情况较多出现在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老小区里,是他们最常遇到的违章搭建行为,部分违章搭建物甚至已有十多年历史。
城管上门了解情况时,一楼住户也向他们诉苦:“楼上的人经常往底下扔垃圾,没人来管。我们搭一个顶棚只是为了干净和安全,并不想多占面积,难道这样都不行?”
根据杭州市有关法律法规,一楼天井里的搭建物属于违章搭建,住户接到行政处罚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拆除,逾期不拆,将由拆违办上门执行。
屋顶露台上的阳光房
西子铭苑的这个阳光房属于比较明显的违章建筑,因为,这块屋顶平台属于公共空间,除了顶楼业主可以进出使用外,单元楼里的其他住户也能想上就上。
但有些屋顶平台的界定并不如此明确。据工作人员介绍,杭州其他城区的城管执法局曾遇到过以下两类屋顶平台:其中一类,顶楼为跃层住户,屋顶平台与该住户的顶层相连,单元楼内的其他住户根本无法进入。不过,顶层住户通常不止一户,为避免纠纷,房产商还会对平台进行简单地区域划分。
另外一类,单元楼为坡屋顶,当初为了解决后面一栋单元楼一楼住户的采光问题,建筑单位通常会在屋顶的北面设置一块小平台,这里与顶楼住户的房子相连,同样只有顶楼住户可以进出。
随后,记者在滨江区内的某些楼盘找到了第一类屋顶平台,又在城北大关小区内找到了第二类平台,放眼望去,在平台上有搭建行为的人家并非少数,有些做得考究的,还能看见假山流水。
工作人员说,除非这些业主能出示由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否则就属于违法搭建。不过,要是大家只给平台铺点地砖、摆些花草、晒几床被子,那都属于顶楼业主的合法权利。
二楼平台上的自建房
除了屋顶平台不能用来搭建外,单元楼里的其他平台也不能随意使用。工作人员说,这类平台通常位于二楼,二楼住户穿过自己家里的一道窗户,就能到达平台。
城管发现,有些二楼平台上的违章搭建比较简易,住户用几块塑料雨棚围一个圈,就成了一个可以堆杂物的空间。而有些违章搭建就要复杂许多,用空心砖砌起三面墙,再用遮阳板做顶,可以做厨房,也可以做储藏间。
杭州某建筑设计院的祝工表示,后一种搭建其实存在安全隐患:“当初设计这些平台多数为了美观外立面,没有实际使用功能,因此,设计院并未考虑平台的承重力,这样的搭建物少说有上百斤重,用一年两年可能没问题,时间一久,肯定会成为危房。
商铺平台上的花架
工作人员说,近年来,杭城还出现了一类承重性极好的二楼平台。这种商品房的底下两层通常是商铺,三楼以上才是住家,三楼住户通过自家阳台,能轻松到达商铺顶上的平台,有些三楼阳台甚至直接与该平台连通。
于是,三楼住户开始积极开拓这个免费场地,搭花架是最为常见的行为,既可以用来养花,又可以用来遮阳。在文二西路上的某小区沿街商铺顶上,记者见到许多类似的花架,如果用心打理,还能起到美化商铺的效果。
花架虽然不是违法建筑物,但它仍然属于违法构筑物。在执法过程中,住户经常振振有词:“开发商卖给我房子的时候,明确表示过,这个平台我可以用,现在怎么又要我拆?”
对此类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光口头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业主可以翻看一下自己的房产证,在房产证里有一张附图,上面明确框定了房屋的使用范围,商铺顶层平台一定不在该范围之内。
房产公司的小沈透露了个中缘由:“沿街房原本就不好卖,再加上是整栋楼的最底层,难度更高。让业主使用商铺平台也是无奈之举,即使我们不承诺,将来他们也会用,还不如把它作为一个利益点。”